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爆发,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恢复期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自2021年8月3日起:
一、 全体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 全市暂时关闭农村集市和马路市场。
三、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超市、酒店、景区等公共场所和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餐饮店、电影院等重点场所必须配备固定式红外测温监控设备,并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行程卡、设置“一米线”等措施;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老年人随身携带身份证。
四、 所有景区及文博场所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5%。
五、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六、 呼吁广大居民推迟或取消所有集会、聚餐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七、 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果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凡外地来(返)涿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涿。
八、 所有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九、 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来源: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