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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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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爆发,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并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恢复期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自2021年8月3日起:

一、 全体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 全市暂时关闭农村集市和马路市场。

三、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超市、酒店、景区等公共场所和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餐饮店、电影院等重点场所必须配备固定式红外测温监控设备,并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行程卡、设置“一米线”等措施;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老年人随身携带身份证。

四、 所有景区及文博场所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5%。

五、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六、 呼吁广大居民推迟或取消所有集会、聚餐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七、 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果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凡外地来(返)涿人员,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备,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涿。

八、 所有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承担法律责任。

九、 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来源: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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